澳大利亚房产持有方式有如下这些:
立产权证(Sole Ownership)
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代表只有这个人拥有此物业的产权的份额。
共有产权证 (Joint Tenancy)
产权证上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名,物业产权平均分配。比如某个产权证有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夫妻两人共同拥有此物业产权,且平均的拥有此物业。当妻子过世后,妻子名下的产权将由丈夫继承。
联名产权证(Tenancy in Common)
两个人或几个人购买一个物业,但是在产权证上明确标明每个人所占业权份额。如其中一人离世,他名下的产权留给他的继承人。
合作股份产权证(Tenancy in Partnership)
多个人购买一个物业,在产权证上注明每个人所占此物业产权份额的多少,以及在解散时如何分配等详细情况,多用于购买写字楼。
企业产权证(Co-ownership)
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物业,产权证上属的是公司的名字。如果公司不是在所购房产的国家注册的,那么此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信托会和家庭信托会(Trust and Family Trust)
公司、个人或家庭财产的拥有者可将资产交由信托会管理。家庭信托会的具体运作方式是先制定一信托书(Trust Deed),规定信托会的指定收益人,然后将资产逐步转至信托会名下。从法律上来说,信托会的资产已经不再属于资产的原始拥有人了。通常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家庭财产,避免遗产、婚前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