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澳洲配偶签证(包括309/100、820/801和300签证)时,移民局主要审查夫妻或同居伴侣(De Facto)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而不会考虑申请人的能力、职业或英语水平。
提交充分可信的证明材料来证明配偶关系的真实持续性对于申请的成功至关重要。您可以寻求移民律师的帮助,他们将协助您准备、把关和评估证明材料,确保其符合要求。
除了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个人陈述,以及家人或者朋友提供法定申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外,还需要提供证据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证明关系的真实性和持续性。
01、经济关系
Financial aspects of the relationship
共同购买或贷款购买房产、汽车、主要家电等财产;
共同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家庭收入来源;
是否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务义务,例如担保贷款;
如何分担日常家庭开支。
02、家庭关系
The nature of the household
共同承担家务;
共同签署房屋租约;
共同的租金收据;
联名开设的电力、煤气、电话等账户。
03、社会关系
Social aspects of the relationship
已向其他政府机构、商业机构或公共机构申报夫妻关系、并获得认可的证据;
父母、家庭其他成员、亲戚、朋友或其他相关人士的陈述。鼓励提供法定声明形式的陈述,因为它们作为法律文件具有更高的证据力;
共同加入组织或团体,并提供参与体育、文化、社交或其他活动的证据;
共同旅行的证据;
在社交场合中以夫妻身份出现的证据;
提供不同时间点拍摄的照片,显示夫妻与不同群体的社交活动;
提供旅行文件,如机票(特别是显示并排座位)和酒店预订。
04、承诺与义务
Natureof the commitment
双方生活在一起的持续时间;
双方彼此的陪伴和情感支持程度;
双方是否将关系视为长期;
对彼此个人情况的了解程度;
关系是否有长期意图的证据,例如成为彼此遗嘱和退休金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