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论对卖家还是买家,都是一个重大决策。澳洲对于购房合同中的义务履行使用了罚金来约束。
对不能履约的一方,会收取一定数额的罚金作为惩罚,以弥补另一方的损失。今天文章的重点就是购房合同中的罚金。
购房时可能产生几种罚金?
怎样计算延迟交割的罚金数额?
海外卖家要特别注意哪些要点?
如何避免产生罚金?
往下看
这些问题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今天我们主要从买家的角度来讲解。对买家来说,在购房中有可能会产生罚金的情境有三种:冷静期罚金、购房资质罚金、延迟交割和放弃交割的罚金。
冷静期罚金
该罚金仅适用于正式生效的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东签署了买家递交的Offer后才会产生。
关于冷静期罚金,在之前的推送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进行阅读。
澳洲买房小帖士: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的计算与适用条件
简单来说,如果冷静期罚金比例为合同价格的2‰,该合同价格为100万,则买家Cool off需要缴纳2000澳币的罚金。如果买家购买的房子价格低于5万,则Cool off时罚金按照低限额100澳币收取。
购房资质罚金
这个部分海外买家需要重点了解,购房资质罚金一般都产生在申请海外购房许可(FIRB approval)时。
海外投资审核委员会在2021年7月21日新发布的民宅购买守则中明确指出:
如果买家违反规定,在购房前没有获批购房许可就直接签署合同,并且没有在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的形式标注subject to FIRB Approval,会被予以重大惩罚。
这个惩罚包含:缴纳罚金、民事处罚、严重的会予以刑事处罚。
想要了解的朋友欢迎在后台提问,或者持续关注墨尔本买方中介公众号。
延迟交割&放弃交割
延迟交割和放弃交割是今天讲解的重点内容。首先我们先来讲解延迟交割。
01\延迟交割
罚金部分的细节通常会出现在标准合同中特别条款(special condition)以及普通条款(General condition)的Interest和Default部分。
因为购房合同是由卖方的代理律师起草的销售合同,因此会在特别条款中约定保护房东利益的罚金比例和特定要求。
通常,罚金内容一般会涵盖“固定罚金”和“额外罚金”两个方面。
固定金额的罚金:
对于延迟交割不能按时履约的买家,房东有资格要求买家支付剩余房款的利息。
举例:买家购买了一套300万澳币的房产,约定的年利率为16%。在缴纳了10%也就是30万澳币的首付后,还有270万澳币的尾款。
如果买家不能按时交割,则房东会按照16%的年利率,计算出每天的利息为1183.56,乘以买家延期的天数,算出具体的罚金。
而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虽然本案例当中约定的年利率为16%。但通常在标准合同中,罚金比例为12%。有一些合同在措辞上对买家不是很友好,比如10% extra plus interest rate in General Condition,这并不代表罚金只是10%,而是在标准罚金12%的基础上额外再收取10%共计22%。
额外罚金
这部分罚金用于弥补延迟交割有可能给房东带来的损失。这部分罚金包含以下内容:
1、 如果房东在交割期间已经购买了其他房产,并因为买家不能按时settle而必须延期交割自己新购买的物业时,房东不能按时交割他新买的房子所产生的一切罚金,将由买家负责。
2、 由于买家延期,房东需要额外支付贷款利息或临时贷款的相关费用,也由买家承担。
3、 如果因不能按时交割,导致房东需要租住酒店,则这部分费用由买家承担。
4、 如果因不能按时交割导致房东产生额外的法律成本,则这部分律师费由买家承担。
当然,以上所有额外支出都需要房东提供证明。因为每个房东的实际情况不同,导致每套房产有可能产生的额外支出数额也不相同,所以这部分罚金不固定。
在此建议买家,如果不能确定在短期内交割,在洽谈settlement时,应约定相对较长的周期,以给自己留有余地。
02\放弃交割
如果买家无法完成交易而不得不放弃购买,会产生以下罚金。
1、即使买家没有完全支付10%的首付,在放弃交割时,仍需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格补足10%这一比例。
2、房东仍然对于该物业拥有所有权。
3、如果房东在合同截止一年内选择再次出售该物业,则再次出售时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家承担,这部分费用通常包含律师费、中介费、广告费、家具租赁费等等。
4、如果再次出售不能够达到原有的合同价格,则买家需要弥补差额。这里给大家举例说明:比如次销售时合同价格为120万澳币,结果由于市场下行,房东在一年内再次出售时只卖了100万,则买家需要支付20万的差额以弥补房东的损失。
那么如何避免产生罚金呢?关键的就是:三思而后行!购房是人生的重大决策,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也是贵重的资产类别,因此每一个决定都需要在完善思考和充分资金准备的情况下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