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自1992年彻底废除遗产税后,成为了上首个取消遗产税的富裕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房产继承给子女可以不缴纳税金。那么如果您未来计划将名下的房产转给子女,是以购买的形式还是继承的形式更合适呢?为大家列出了一些常见的子女继承房产的问题,请了解一下:
NO.1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阐述了逝者想在自己去世之后如何分配属于逝者的个人财产。当事人对其资产的处置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安排受法律保护。
可在遗嘱中进行处置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船,银行存款,养老金,保险金,股份,股票,首饰,珠宝,古董,收藏品,知识产权等等。
在遗嘱中也可对其他非资产的事项进行安排,包括葬礼形式,遗体处理,器官捐献,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对某些债务的免除,给慈善机构的捐款等等。
NO.2澳大利亚有遗产税吗?
澳大利亚未设立直接的继承税。澳大利亚的遗产税不归联邦政府制定,是由各州政府来制定,1992年后,各州彻底的废除了遗产税,这也使得澳大利亚成为上首个取消遗产税的富裕国家。
所以严格从法律角度上说,澳大利亚并未设置遗产税。此外,澳大利亚也没有赠与税和死亡责任(death duty 意思指死后不用承担因为死亡而产生的所有债务)。
然而,没有遗产税并不等于在澳大利亚继承遗产就完全不用交纳任何税金。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逝者所继承的祖辈资产会被政府视为逝者的个人收入增加,从而需要缴纳CGT(Capital Gains Tax,即资本利得税)。
但也并非所有遗产都须缴纳该税,例如对于遗产继承房地产不需要付增值税。除非将房子卖掉,直到出售此房子时,才需要付增值税。
NO.3澳房转让给子女哪种方式合适
若子女已经获得绿卡,而长辈仍属于外国人身份,如果澳房直接购买至子女名下,则子女有可能获得的优惠与补贴如下:
a) 1-2万澳币的首次置业补贴
b) 自住印花税减免
c) 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申请费至少$5,500澳币的免除d) 海外人置业附加印花税的免除
若子女和长辈君未获得绿卡,可以考虑将澳房仍然购买至长辈名下,因为子女和长辈均无法获得以上优惠与补贴;而在子女成功获得绿卡之后再为子女购置房产,可为子女保留其申请首次置业补贴的资格。
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规定,海外人士购买二手房有不少于12个月的签证要求。许多在中国工作生活的长辈往往不能达到此要求,而留学在澳的子女往往有长达3年的签证,因此用子女的名字购买学区内的二手房无疑是一个变通的选择。
因为对澳洲家庭法的不了解,许多长辈误以为澳洲与中国同样实行同样的婚姻财产制度,所以为子女事先购置房产作婚前财产,以免担心之后可能发生的婚姻财产纠纷。殊不知,澳洲却实行婚姻共同财产制度,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此时,可以考量先行购买澳房于长辈名下,而后予以继承给子女个人。
NO.4如果是过世亲人的自住房, 也需要缴税吗?
这个问题可能会出现至少四种情况:
1. 如果继承人是伴侣,并一直居住在该房产内,在出售房产时可以继续享受自住房的增值豁免;
2. 如果继承人是子女,如果2年内售出该房产(无论自住或出租),仍能享受自住房的增值豁免;
3. 如果继承人是子女,允许过世亲人的伴侣居住, 该房产也可以作为自住房直到伴侣去世或者出租;
4. 如果继承人是子女,出租了该房产,但未在2年内售出,需计算该房产的总共持有时间和出租时间, 按比例缴纳资本利得税。
NO.5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法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
如逝者有一个配偶但没有孩子,遗产全部归配偶。
如逝者有一个配偶且有一个或多个孩子,且所有孩子都是逝者和该配偶所生的孩子,遗产全部归配偶。
如果逝者仅有孩子但没有配偶,则所有孩子平分遗产。如果一个孩子已去世,但这个去世孩子有孩子,则逝者的该孙辈继承去世孩子的遗产。
如果逝者仅有父母,但没有配偶和孩子,则两个父母平分遗产。
如果逝者仅有兄弟姐妹,但没有配偶和孩子,没有父母,则所有兄弟姐妹平分遗产。如果其中一个兄妹去世,那该去世兄妹的那一份由他或她的孩子继承。
如果逝者仅有祖父母,但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父母, 没有兄妹,则祖父母平分遗产。
如果逝者仅有叔叔和阿姨,但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父母,没有兄妹,没有祖父母,则所有的叔叔和阿姨平分遗产。如果其中一个叔叔或阿姨去世,那该去世的叔叔或阿姨的那一份由他或她的孩子继承。
如果逝者没有亲属,则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