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在澳洲购房的海外投资者由于不清楚澳洲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不了解当地市场,从而吃了很多亏,今天我们就来以实际案例来讲讲你可能不知道的规定。
1.海外投资购买土地,在建筑动工前土地是否可以转卖?
是可以的。有些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海外投资者不能或者不愿意在土地购买后开始建筑工作,或者有机会转卖该土地给其他新买家,目前法律没有限制该海外投资者将该土地转卖给其他人。
而且根据FIRB政策,海外投资者不能购买二手房。但是在实践中,“只有二手房,没有二手地”,就是说土地在没有建筑之前没有房屋矗立之上,该土地不会被定义为已经存在的住宅,由此不受“二手房”的限制,可以由新的海外投资者购买。简单说,如果一个海外投资者买了澳洲的公寓楼,交楼后就不能卖给其他海外人士了,只能销售给具有身份的本地人。但是如果购买的是澳洲的土地,在交地后,房屋建筑工作前,可以销售给本地人或者海外投资者,这样土地转让接收的购买者的范围就比较广泛,对于已经购买土地但是不能建筑的海外投资者就比较方便转让。
2.海外人士空置费申报表
有的客户收到来自澳洲税务局(ATO)寄来的罚单,是关于房产空置的,但是其实这个房产并没有空置,只是因为他忘记了一个动作,就是递交年度空置费申请表。如果您的土地上有住宅,则必须在所有权期限内的每12个月期限结束后的30天内提交一份年度空置费申报表,称空置年。如果您的住宅在空置年内超过183天无人居住或未对外出租,您可能需要交纳空置费。
通常ATO将通过您在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上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向您发送提醒函,提醒您提交空置费申报表。该电子邮件包含您提交空置费申报表所需的信息。需注意,不论该房产是否在一年内被居住183天,海外业主都需要提交申报表。如果ATO根据提交的信息无需支付空置费,则没有费用将产生。
即使您没有收到提醒函,也需提交空置费申报表。如果您尚未在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上登记您的物业,而且尚未收到空置费提醒函,请先提交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登记不收任何费用。
如果您的物业是闲置土地,则在该土地上建好住房后才需提交空置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