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地产机构行业协会建议本州房东和物业经理与租客签订固定租约,并在签约后根据合同到期日立即发出搬离通知。
昆州将在今年10月1日生效的新租赁法规定,房东不可无理由要求拥有非定期租约的房客搬离。
根据法律,如果房东在定期租约到期前未及时发出搬离通知,该租约将在到期后自动转为非定期租约。这意味着,在新法下,如果房东未及时通知搬离,房客有可能合法地终身租住房屋。
昆州房地产研究所(REIQ) 总裁默科雷拉(Antonia Mercorella)对澳新社表示,在租赁法改革后,房东只能在有限的规定条件下要求非定期租赁的房客搬离。这使得忘记告知房客搬出的出租人可能得到一个“终身租户”。
因此,为规避新法律,昆州房地产研究所建议昆州房东与房客签订定期租赁合同,并在签约后立即根据到期日发出搬离通知。
如果房东和租户选择在合同结束前续约,房东可按照新的到期日提前发出更新的搬离通知。
受新法影响,未来昆州房东可能将更偏好与租客签订定期租约,拒绝那些希望拥有更灵活租期的租客。
昆州社区、住房和数字经济厅(Department of Communities, Housing and Digital Economy)发言人表示, 昆州房地产研究所的这一建议将“给租房者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并可能为出租房屋的业主带来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