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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洲房产增值税,你错过了哪些
2018-09-28 11:01:22 来源:未知
  关于增值税,很多人其实是不了解的,如果对于增值税的概念不懂,那么澳洲房产增值税你一定也不太了解,在澳洲,增值税并不是一个立的税种,它是收入所得税的一个分支。如果大家对这方面不清楚,会严重影响到大家交税的多少。

关于澳洲房产增值税,你错过了哪些
 
  澳洲房产增值税定义
 
  首先我们要先从基础入门,那就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澳洲房产增值税,它的定义是什么样的。资产的增值和损失(CapitalGainorLoss)与您购买和卖出该资产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根据澳洲税务局官网上的解释,只有资产增值的那部分才需要支付税收,而且该税种其实是个人所得税(IncomeTax)中的一部分,实际上它并不是一个单的税种。
 
  澳洲房产增值税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澳洲房产增值税其实是从1985年9月20日开始实行的,因此在此之前买到手的房地产再出售时不牵涉增值税的问题。增值税的折扣是1999年9月21日开始的。对于买到手后一年以后再出售的房地产,可以享有50%的折扣,需要注意的是海外人士不可以享受五折优惠。
 
  如果海外人士在2012年5月8日以后购买的投资房,然后卖房之前的所有时间里都保持着海外人士的身份,那么卖房所产生的资产增值就不享有五折优惠。

关于澳洲房产增值税,你错过了哪些
 
  购买澳洲房产哪些情况免增值税
 
  关于澳洲房产增值税,大多数人知道自住房出售时不需交增值税,但许多人不明白对其它房地产,如作为遗产继承者,有特殊的适用规则。对于继承房地产不需要付增值税——除非将房子卖掉,直到出售此房子时,才需要付增值税。
 
  增值税是从1985年9月20日开始的。如果遗产房是当初在1985年9月19日或之前买的,那么下面的规则适用:
 
  1.如果房子是在房主去世后两年内出售,免增值税。
 
  2.如果是在两年以后出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免增值税:
 
  A.没有用房产获利,即没有出租过;
 
  B.该房是房产继承者的自住房,去世者的配偶,或其他人根据遗嘱有居住在这里的权利。
 
  如果去世的房主当时买房子时是在1985年9月19日之后,作为自住房买的,那么需要进行较严格的审查,方可判定该房在出售时是否需交增值税——必须满足所有上述所列条件。此外,该房产必须是留下遗产者居住的自住房,并且没有用以产生任何收入。

关于澳洲房产增值税,你错过了哪些
 
  增值通常构成投资房产收益的一大部分。总的来说,投资者需要对增值交税。关于什么情况下应交增值税,交多少,规定并不是直截了当的,特别是当投资房产初曾经作为房主的自住房的情况下,或者房子在出租了一个时期后又成为房主的自住房。根本的原则是,一个纳税人的自住房是免增值税的,而一个纳税人只能有一个自住房。
 
  一、“六年法则”
 
  在房主迁移到另一个城市或海外的情况下,自住房出租了出去。或者房主自己去租房住,而将自己拥有的房子租了出去。这种情况下,自住房不再是自住房。而所谓的“六年法则”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房主在长六年内继续把此房产当作自住房来对待。
 
  如果在房产租出去一段时间之后,房主又搬回去作为自住房住,如果后来此房又出租出去的话,六年的时间重新起算;如果“六年法则”被违犯了,即房产出租过了六年,那么在六年内增值税的部分可以减免。
 
  二、特殊法则
 
  除了“六年法则”,还有一个特殊法则,适用于自住房在1996年8月20日之后首次成为产生收益的情况,该特殊法则关系到如何确定房产的初始价值。为了计税的目的,房子的价值按首次租出时的市场价值计算,而不按当初买房时的实际价。
 
  如果房产初是按投资房出租出去的,然后在房主拥有此房期间的一部分时间又变成了房主的自住房,那么只能享受部分的自住房增值税减免。如果房产初是作为出租房的,那么到终出售时的总增值将按比例减少,视房主将房子作为自住房的时间长短而定。

       相关文章:澳洲房产税|资本增值税、自住房豁免和负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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