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您购买房产的目的完全是因为自己需要一个地方居住,您将这套房作为自己的主要住所(main residence),那么当您在将这套房子卖出的时是无需缴纳房产增值税的。但是很多朋友却对六年法则一知半解,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下生效,今天就给您解答下细则,并且教您怎将六年法则运用到您的财务规划当中。
什么是六年法则
六年法则是指原先的自住房转作出租用途,有租金收入,多不能过六年,如果这个房子在六年到期之前卖出,按自住房处理,可以申请不必缴纳增值税,如果这个房子卖出交割那天过了六年那怕只有1天,也要按投资房缴税。符合六年法则的前提条件是:买入房子以后必须自住六个月以上,实际操作以自住一年以上为好。
举例一:
Mary在悉尼购买了一套房产作为自住房。一年后,Mary搬到了阿德莱德,因此她将自己悉尼的房子租赁出去。五年后,也就是第六年的时候,Mary在阿德莱德又买了套房搬了进去。同年年底,Mary就卖了她悉尼的物业。在Mary购买阿德莱德的新房前,她都一直把悉尼的房子作为自住房。所以悉尼的房子卖掉时的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向税局缴税。
举例二:
David在2010年购买了两套房产,一套作为自住房,一套作为投资房。David在2018年将自住房产出售并且增值获利50万澳元,因为David从头到尾都居住在这套自住房里,因此这50万澳元,他一分钱税都不用向税局缴纳。这50万澳元并不会被纳入增值税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澳洲房产六年法则就是当原业主离开了这套自住房后,他可以在六年内继续把这套房子作为自己的主要住所。如果业主在六年将该房产出售且获利,则依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条件是,这位业主在这六年之间没有其他主要住所。
六年法则不适用的情况
如果在这六年里你再搬回来住两年,随后接着出租,这种情况税局是不允许重新计算六年期限的,这个两年自住期仍然视作租赁期处理。如果在六年期满前收回来自住,那你就需要一直住下去,今后出售也可视为自住房。这六年法则的免税期,只有一次机会,而且是连续的六年,不可分割处理。
如何利用六年法则
六年法则是澳洲税局给予那些因为种种原因需要离开自己自住房生活的人的一种税务优惠。澳洲是移民国家,澳洲人时常被外派去别的国家工作,这样的情况相当普遍。六年法则是给予这些人群的税务优惠。
从房产的购置角度来说,你购买房子后只是住进去一段时间,好是一年,会被视为是你的自住房,这样可激活六年法则。使得在后期买卖房产的时能够获得免税优惠。
有很多房地产的投资专业人士,很多时候即使自己有很多房子,也依旧选择房租生活。因为这样他们能够获得税务上的优惠。往往一套房子税务的优惠足够他们免费租住几年房子了。
在使用六年法则的时候,如果你不出租房屋以营利为目的,那么六年法则并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你获得免增值税的优惠。但是如果你有租金收入,房子会被视为投资房,你依旧可以用负扣税等等。这样的好处是你可以将你的税务优化到大,而不用担心后卖房子时候的折旧问题。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六年法则的关键是这六年里,你不能有其他的主要住所。你如果有多套房产,你不能将其他房产作为你的住所。你只能租住房子。
在你搬离自己的房子的时候,为房子做一次估价和折旧是有必要的。
不应该有任何证据指明你住在你名下的其他的房产里。
如果你离开了澳洲,那么房产的收入依旧需要按照你作为澳洲税民的方式缴税。因此,联系一个好的会计帮你打理退税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你不是澳洲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则无法享用六年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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